牧師在港傳教遭深圳約談 梁愛詩:國民有責查清什麼不能做│金世傑

2015-7-6 12:01
今日《明報》報道,就在新《國家安全法》本月1日正式實施當天,就有本港基督教會牧師遭深圳當局召喚約談,被要求不得在香港向大陸人傳道。
事緣香港中福教會牧師鄔小鶴日前被召往深圳,福田區宗教局的兩名官員要求他在一份「宗教事務行政執法責令改正通知書」上簽名。該份文件指鄔牧師從2013年以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在網站上發布信息,召集國內基督教信徒前往香港接受基督教培訓」。
文件稱,上述行為違反了「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要求其停止在網站上發布相關信息,不得在國內招募基督徒前往香港受訓。
鄔牧師相信,大陸主要是針對去年中福教會在香港舉辦的大陸基督教神職人員培訓活動,「這些活動是在香港舉行,而且有關信息亦是在香港的網站上發放,並無觸犯內地的條例,過去一向都無問題」。不過,鄔牧師指當局並無說明違反條例的人有何罰則。報道指,據悉目前本港已有多名牧師被廣東當局召見。
事件明顯影響了香港受《基本法》保障的宗教自由。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今早就回應指,報道中「無一樣嘢」是有關國家安全,故相信與《國安法》無關,只是關於大陸的宗教條例。她又指,國民有責任「自己查清楚什麼工作不能做」。至於曾在大陸讀法律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認為事件或與收費問題有關,與《國安法》無關。
(撰文:金世傑)(now新聞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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