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航空牌照必須以香港為基地 申請完呢?│彭鐵穎

2015-8-5 23:13
六月被拒絕發牌的廉航「捷星香港」,其股東之一澳洲航空早前批評空運牌照局決定是保護主義抬頭,決定不再投資捷星香港。
捷星香港不能在香港取得牌照,是因為根據《基本法》第134條,航空牌照申請人必須以香港作為主要營業地點。然而有趣的是,香港航空(前稱中富航空)後來被海南航空收購;至於國泰航空的母公司,眾所周知就是英國太古集團。
因此理論上,只要航空公司在申請期間沒有外資,就可以符合「以香港作為主要營業地點」,聽起來其實相當滑稽。另一個事件留下來的尾巴,就是剩下來的捷星香港股東信德、東航,隨著澳航退出,會否就符合要求?
(撰文:彭鐵穎)(原圖: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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