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無特定揮棍目標非刑事? 張達明:匪夷所思

2015-8-6 12:29
根據《蘋果日報》報道,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於佔領旺角期間以棍毆打示威者事件,警方已向律政司提交的報告指出,朱經緯揮棍是「執勤職務需要」,以及「無特定襲擊目標」,認為不構成刑事成份。這種說法,證明警方不接受監警會兩次確認朱經緯屬毆打的決定。
大律師文浩正向《蘋果日報》表示,法律只會考慮相關行為是否鹵莽促成他人受傷,不會諗考慮有否特定目標。監警會前委員長張達明今日在電台節目指出,如果警方辯稱自己「唔察覺有人」是在「打空氣」,從片段看來是匪夷所思。問題的癥結,始終是朱經緯以棍打向路人的頸部,是否屬於合理武力。
有網民亦批評,如果沒有特定目標就不涉刑事,台北學生在捷運隨機斬人,根據香港警察邏輯,豈不是應該無罪釋放。又如果香港警察不會這樣做,那就證明香港警察在調查「自己人」時,有極明顯的相同標準之嫌。
由於監警會裁定朱毆打指控證明屬實,投訴人可以循民事追討。投訴人鄭仲恆指出,警方聲稱尊重監警會的裁決,卻無明確交代如何處理,擔心警方拖字訣。他正與律師研究以私人檢控追究責任。
(原圖: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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