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雲罪成】兩人罰款恰同案中得款額 消息指律政司勢上訴│范中流

2015-12-18 16:43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及其前助手叢培崑,被控串謀收受利益案,綜合報道,高院只判陳志雲罰款8.4萬元,叢培崑則罰2.8萬元。對控方早前要求禁止陳志雲任職公營機構,法官直指不是從社會利益出發,對此深表失望,是對陳不公平的壓逼。
法官潘兆童判刑時解釋,此案不能以貪污案來形容,案中沒有不誠實和刻意隱瞞情況,只屬技術性犯法,不一定要監禁。
據悉,律政司當初為希望這案例可有助打擊電視圈相類歪風,會求判重刑,故今早已一度首引相關法例,要求法官禁止陳志雲再任職公營機構一定年份;如今法官僅判罰款,相信律政司大有機會上訴。
(撰文:范中流)(原圖為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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