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西城網誌│明燈小說

去派對花費不大,可泡舞廳,那就不可同日而語了。
派對一張咭,十元八塊,包吃喝;舞廳花費逾幾倍,茶舞「一拍」(兩隻音樂,一快一慢),一元一角,一小時,起碼要十元八塊,跳三個小時,結賬往往是三十元左右,這對一個學生來說,是非常沉重的負擔。
我跟堂兄泡舞廳,專挑紅小姐坐枱子,其一是貪慕虛榮,其二則是為了省錢。
紅小姐枱子多,不會多坐,換是「冷板」皇后,屁股貼了膏藥,黏枱不過,後果堪虞。
可省還省,兩個人花費,每在三十過外。堂兄在酒樓工作,月入幾百,要交房租,日常零用又多,哪有能力支撐兩個人的開銷!
我是學生,母親每天給零用一元,一個月不過三十塊,但早餐、零食已用掉一半,剩下十多塊,只能跳一趟舞。
天呀!總得想法子喔!
有一天,看到家裏的順德女傭在看「明燈」日報,那是十六開的對開小報,四大張,共八版,專門報導紅伶明星動態。女傭當然是留意任劍輝、芳艷芬等紅伶的行狀,我卻為中間那頁副刊所吸引。
副刊曰「日日小說叢」,專刊短篇小說,左下角刋有徵稿啟事,歡迎讀者來稿,內容不拘,以四千五百字為限,並標明有稿酬。
「稿酬」兩個字,打動了我,這豈不是天降賺錢之道嗎?
我在學校,最擅長的科目,就是作文,無論中英文,都能應付裕如,尤其是中文作文,得過班際比賽冠亞季軍。小說雖未寫過,但看多了,不會寫也會偷呀!
那時,我迷依達,他的四亳子小說,我本本看過,內容離不開俊男美女的戀愛故事,大抵是開場美麗,充滿希望,結局以悲劇終。我有樣學樣,花了一個半小時,寫了一篇絕症少女忍痛遠離她心目中白馬王子的小說,署名「白蘆」,投到「明燈」日報。
稿寄出後,日盼夜望望刋出,約一個星期後,買報一看,「日日小說叢」赫然發表了我的小說,不由得大喜若狂,一狂是作品有人賞識,二狂則是有稿費可收。
那時候,「明燈」日報的稿費是每千字港幣五元,四千五百字,結算稿費是二十二元五角正,足夠跳一趟茶舞。於是創作欲由是勃發,稿子源源寄出,為了方便發表,我用了幾個筆名寫不同類型的小說,大抵是「白蘆」寫浪漫愛情,「洛人」攻詭異傳奇,「歐陽懷園」撰光怪陸離,「陸奇」描歡場百態,「不敗書生」述江湖風雲。也許是我運氣好,編輯都一一採用,每月稿費有二百二十五元,足夠應付茶舞的費用了。
還記得第一次上「明燈」日報編輯部拿稿費,那架着眼鏡的中年編輯見我乳臭未乾,居然以為我是代表父執輩來領稿費,要我花了一番唇舌工夫,這才如願領到了畢生第一次的稿費。記憶中,那筆稿費厚厚叠叠的,可真暖和呵!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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