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齋出咪兜講不控湯顯明 前任曾兩上立會解釋不檢控決定│皇甫清

2016-1-28 01:02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午見傳媒,宣布律政司決定不檢控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指無充分證據提出刑事檢控。姑勿論這個決定有否牽涉任何政治考慮,今次事件涉及公眾利益,袁國強絕對有必要就事件向公眾作進一步交代其決定有何依據,至少其前任已作了示範。
把時鐘撥回2006年,退休大法官王見秋被指於在職期間收受富商劉鑾雄四張機票,律政司於一月底決定不檢控他。同年二月三日,時任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就要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為今次事件而召開的特別會議,解釋不檢控的決定,並接受湯家驊劉慧卿及李柱銘等議員的質疑。
到同年10月23日,新一屆年度立法會期開啟後,委員會認為司法機構政務處及律政司需要進一步解釋有關法律意見的依據及司法機構政務處的決定,於是黃仁龍再次到立法會,就律政司的部份解釋。
黃仁龍就不檢控王見秋的決定,上了兩次立法會解畫及接受質詢,前後合計歷時逾兩小時,並附上多份文件供參考,包括時序表及聲明等。
從上述例子可見,雖然律政司是否作出檢控純其專業決定,但絕不代表可以任由他們說了算。毫無疑問,袁國強最少有責任就今次的決定到立法會解釋及接受議員質詢,而非只到咪兜講一次就就任務完成。
(撰文:皇甫清)(圖片來源:政府新聞網及蘋果日報)
相關文件: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紀要(2006年2月3日) (pdf文件)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2006年10月23日) (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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