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覆核】判詞指梁游上月12日已失議員資格 主席無權再監誓

2016-11-15 16:01
政府早前入稟高級法院,就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提出司法覆核,法官區慶祥今午3時許頒下判詞。
綜合報道,判詞指立法會大會於10月12日的首次會議上,梁游所作出的宣誓已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該次宣誓應為無效,亦沒有法律效力,兩人的議員資格由當日起已被取消,原有議席懸空;立法會主席亦無權再為兩人監誓。
法庭認為,梁游當日的宣誓行為「客觀及清楚顯示」,他們是不願(拒絕)按《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
法庭又頒下禁制令,禁止梁頌恆與游蕙禎再以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行事,以及不得進入立法會。
(圖片來源:無綫截圖截圖、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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