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車被海關扣查逾月 新加坡第六度發聲明要求港府歸還

2016-12-24 13:06
海關於11月23日截獲9輛懷疑未經申報、為新加坡武裝部隊「星光部隊」於高雄受訓之用的裝甲車,至今已扣查逾月。新加坡國防部昨晚第六度發表聲明,表示該國在過去三周已不斷與港府溝通,「對於這宗事件,我們正等待一個完整的解決方案,亦等待港府歸還屬於我們的財產。」
中國外交部早前回應事件稱,堅決反對建交國與台灣,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包括軍事交流及合作,又表示新加坡政府需尊重「一個中國」政策及遵守香港法律,以便解決裝甲車問題。官媒《環球時報》亦曾於社論提出,要把裝甲車「融化銷毀」。
《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規定,一切戰略物品的輸入或輸出,均須先得到特區政府發出的進口或出口許可證,違者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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