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大公報》記者打鬥案獲撤控 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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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 11:24
綜合報道,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梁天琦及《大公報》記者盧永賢,去年8月涉嫌於港鐵太古站打鬥一案,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二人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下令撤銷控罪,二人需自簽1千元,守行為12個月。
梁天琦事後於Facebook發文稱,感謝上帝以及「多位勞苦功高嘅法律界朋友」,其中更用到Hashtag指,「上帝叫我守行為」、「感恩」等。
案發於去年8月13日,梁天琦與盧永賢涉嫌在港鐵太古站大堂內打鬥。警方其後到場將他們拘捕;二人分別被落案控告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分類:香港|新聞簡報|即時新聞|852 Channel|發表於2017年1月13日 上午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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