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吳惠蘭相識曾蔭權30年未聽其提及東海花園 謝曼怡形容曾為人「直率」「盡心盡力」

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繼續於高等法院第15日審訊。
綜合報道,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繼續出庭作供。她同意辯方所指,雄濤廣播董事鄭經翰,在申請牌照的整個過程中,擔任積極參與的角色。她亦確認政府文件提及2010年7月的公眾諮詢期間,所收集到的反應正面,認為發牌能提升廣播節目質素及提供多元選擇,因此商經局也建議發牌予雄濤。劉吳惠蘭又同意,整個項目是以共同合作態度、按步就班地進行討論;而政府一方須確保雄濤明白申請豁免推出AM廣播,轉而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的條件。
劉吳惠蘭形容,整個申請牌照過程都是「公平公開」,政府對申請者均持開放及支持態度。當問及曾蔭權時,劉吳惠蘭則表示,已認識他逾30年,認為他在其公務員生涯中,為香港做到最好。她又指當時至少每星期與曾蔭權會面一次,包括出席每日例行早會,不過曾蔭權期間從未提及,有關租住屬於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的東海花園單位,以及是黃楚標出錢聘用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裝修單位事宜。反之,她是經傳媒報導才知悉有關物業。
控方在覆問中,劉吳惠蘭同意曾蔭權對申報利益一事有自覺性,而特首在作為發牌的最終決策人,同樣需要向行會申報利益。
控方之後傳召另一證人,時任經貿局常任秘書長、有份參與整個雄濤發牌過程的謝曼怡出庭作供。控方問及若有參與政策討論的人士,包括特首在內,沒主動申報有關討論議題的潛在利益衝突,會如何影響公眾對政府的信心時,謝曼怡回應指,「令人感覺不好」。不過在辯方盤問時,她以「直率」、「意志堅定」來形容曾蔭權,又指他「非常盡心盡力、認真工作」,會為自己的過錯道歉。
謝曼怡又不認同在2010年11月2日、即行會原則上向雄濤發牌的會議上,曾蔭權有不尋常或偏幫任何一方申請人的舉動。至於李國章以董事及主席身份申請控制雄濤一事,謝曼怡透露,通訊事務管理局事前已對雄濤申請表示「歡迎」,認為李國章的加入可推動數碼廣播的發展,亦相信他當時承諾不會與其胞兄李國寶,即電訊盈科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討論任何有關電訊盈科的事宜。謝曼怡認為其做法可避免資訊壟斷。
此外,謝曼怡應辯方要求,翻閱局方內部文件,透露發展數碼廣播需耗資4,000萬至5,000萬,並確認自己曾在2011年7月、雄濤取得數碼牌照後,與鄭經翰等的牌照申請人會面,內容涉及數碼廣播試播的情形。她表示,鄭經翰會上有要求政府就試播服務提供津貼,惟她當場拒絕了該要求,稱該牌照申請是市場主導,雄濤需自行承擔風險。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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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控方指曾蔭權妻曾收李國寶35萬元 逾300萬裝修設計費由黃楚標公司支付
7)控方提曾蔭權蓄意隱瞞利益衝突 兼策略性披露租用物業部分事實
8)控方續質疑鮑笑薇收取李國寶35萬 兼急於兩年前付80萬東海花園物業租金
9)辯方指公務員申報守則不適用於特首 免費裝修曾列須申報事項
10)辯方指租用單位無需申報 另揭梁振英無申報測量行受聘於東海花園
11)何周禮稱立約後始知東海單位屬黃楚標 不知黃與雄濤有關
12)何周禮稱事前對授勳不知情 東海花園曾因傳媒報道停工
13)何周禮指單位不作大裝修難放租 其前下屬供稱不知誰是客戶與入住人
14)前私人保鑣指曾蔭權坐三層私人遊艇返港 東亞文員供稱無交35萬現金予曾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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