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大生藏煙霧餅判囚3個月 裁判官指屬阻嚇式刑罰

2017-2-1 18:27
現年21歲的公開大學學生關迦曦,被指涉於2015年底攜帶1公斤俗稱「煙霧餅」,當中包含500克常用於爆炸品的氯酸鉀到立法會附近,去年底被裁定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綜合報道,關迦曦已向高等法院就裁決及刑期提出上訴,獲裁判官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需遵守宵禁令等。
裁判官指出,涉案煙霧餅十分危險,不懂法律的人亦應知道,管有煙霧餅在文明有秩序的社會中是嚴重罪行,不能忽略被告影響他人享受和平安定的權利,須判處阻嚇式刑罰,以向社會表示絕不縱容同類罪行。
裁判官今日引述被告的勞教中心報告,顯示被告曾指涉案煙霧餅是擬於案發當日前往長沙灣,與友人會合打野戰所用。裁判官認為此說法顯示被告知道煙霧餅有爆炸品用途,而非此前所說的不知悉,試圖在定罪後以不同版本的解釋為罪行開脫。
辯方求情指被告十分年輕,入獄後可能會帶來壞的朋輩影響,期望判處緩刑。但裁判官認為被告可自行決定如何交友,並指這不算是特殊緩刑理由;唯一可接受的量刑理由,是被告僅管有煙霧餅而沒有點燃。裁判官又指,入獄並非世界末日,若被告有決心更生且不再重犯,3個月刑期其實很短。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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