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撞毀消防龍頭後瞞報被控妨司法公正 官指控方證據不足穩妥推測裁脫罪

2017-5-3 10:51
41歲警員譚永昌去年8月駕駛警車期間,涉及撞毁路邊消防水龍頭後又瞞報上級,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及妨礙司法公正。《明報》等今日報道,裁判官昨日正式裁決指,基於控方的專家報告,只顯示警車上的油漆痕,和涉案水龍頭的油漆成分一致,但未有其他直接證據證明,是警員駕車撞毁消防龍頭,認為單憑油漆推測並不穩妥,故裁定其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裁判官早前已裁定,被告的不小心駕駛罪表面證供亦不成立。
但裁判官判刑時質疑,被告在案發後的錄影會面中曾指,當日駕駛警車前已發現車身防撞膠邊鬆脫,不是在執勤後才損毁,卻未即時通知上級選擇繼續開車感費解,是不盡不實,純粹砌辭狡辯,自招嫌疑,故僅批准辯方申領回五成訟費。
(原圖為蘋果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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