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5被告否認暴動罪 行為是否屬暴動及是否在場成爭論點

2017-5-12 15:42
旺角「騷亂」第三宗涉及暴動罪開審的案件,今日開庭。綜合報道,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騷亂,5名被告男子包括楊子軒、運輸工人羅浩彥、無業漢陳紹鈞、旅行社職員孫君和及工人連潤發,年齡介乎18至47歲,他們共涉及三項暴動罪,指他們在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5人全部否認控罪,控方將於明天宣讀開案陳詞。
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進行審訊,控方開案陳辭指,案發時約有100人在豉油街及花園街聚集,大部份人戴著口罩,警方警告他們離開無效,之後開始驅散人群,有人投擲硬物及縱火,兩名被告於旺角街頭於人群前手持玻璃樽;另外三名被告則向警察掟磚,警方當日稍後就於豉油街近洗衣街及通菜街交界,分別拘捕了5名被告,並在警署內被拍下案發時得服飾及打扮。
控方展示互聯網上亦找到一段名為「旺角暴動 警方展開清場行動」的片段,及98張相關截圖作證物,以辨認出被告身份。辯方表示,第1、2及4被告爭議是否在場及行為有否參與暴動,第3及第5被告只爭議行為是否參與暴動。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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