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涉收黎智英捐款案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

2017-7-31 10:18
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早前涉嫌於在任立法會議員期間,接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後,無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被廉署控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裁定梁國雄無罪。
控罪指梁國雄,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會)議員,涉嫌於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透過Mark Herman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港幣250,000元的款項。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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