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司法覆核證監「清洗豁免」獲判勝訴 稱同股不同權為海外市場趨勢

2017-10-4 12:07
電視廣播(511,下稱TVB)早前就證監會要求需在沒有經過調整(「同股同權」)的情況下,獲大多數股東批准要約之決定提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黄國瑛今日裁定TVB勝訴。TVB發聲明歡迎裁決,指其維護原有政策目標之有效性和適用性,且彰顯《廣播條例》限制本地免費電視外資控制權的立法原意,又稱同股不同權為海外市場之趨勢,亦留意政府正積極討論有關趨勢在港的發展。
TVB今年年初公布回購計劃,大股東和一致行動人士擬斥42億元向股東回購最多31.51%的股份,從而會令相關人士持股量上升至多於30%,故需要向證監會申請豁免強制全面收購(又稱「清洗豁免」)。其後證監會收購委員會在5月10日作出的裁決當中,授予清洗豁免,但條件是在同股同權的情況下,要約必須獲大多數股東批准。另外,TVB亦不應以在股東大會上作另行投票的方式,表決清洗豁免是否應獲得批准。
TVB隨後提請司法覆核,指由於《廣播條例》規定非香港居民的表決權力需以調低至49%,故此「同股不同權」的情況在廣播機構內一直存在,而證監會要求回購需在「同股同權」的情況下在股東會上表決,與通訊局的做事方法不同,並與相關法例抵觸。
(圖片來源:TVB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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