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胃交給黨|陳頌紅網誌

很抗拒中國人的強人所難喝酒風氣(不想稱之為「喝酒文化」,因為一點也不文化)。
多年前跟幾個內地親戚吃晚飯,才剛在飯桌坐下,手袋還沒放好,他們已經把我面前的酒杯斟滿,然後就舉杯,「來來來,為我們可以在香港重聚乾杯!要把它乾了啊!」吓?乾杯?我連一粒花生都仍未吃,怎麼乾?但又不好意思拒絕一生只見幾次的親戚,惟有拿起酒杯,恭恭敬敬地呷了一口。親戚不滿意,又只好乖乖多喝一大口,然後急忙把面前的花生、青瓜吃光,以免胃痛。
我喜歡喝酒,尤其是紅酒和日本清酒。但只喜歡跟愛人、家人、朋友一邊聊天,一邊吃著美食時,慢慢地品嚐,而非大口大口地咕嚕咕嚕喝下去。那是「劈酒」,不是喝酒。也討厭在玩遊戲時,以喝酒作為懲罰。喂,傷身個喎!那跟強迫人赤腳走過燒紅了的火炭路,有何分別?
我的中醫也曾領教過這種不講理的喝酒風氣。她說有一次到內地傾談中藥生意,對方二話不說就要她先乾一杯茅台,不喝光,代表誠意不足,一切免談。她迫於無奈乾了它,還未談到三分一,已經感到頭昏腦脹,整個人像坐在浮床上。幸好之前早作準備,臨去飯局前吃了一些芝士,否則必醉無疑。
北京積水潭醫院的甯方剛醫師,在他的《八卦醫學史》中,形容中國人的喝酒「文化」是惡習,近乎野蠻,是「赤裸裸的自虐和虐人,看不出有任何文明高雅之處」,令他深惡痛絕。然而,飲酒卻是中國商界、官場的必備社交技能,也是升官發財,甚至只是保住飯碗的必要條件。「如果沒有足夠酒量,就幾乎幹不下去。」所以官場就有「把胃交給黨」這種說法(或者是「把肝交給黨」?)。
古代人常把英雄和酒量相提並論,但英雄本身就勇敢,而非能喝酒才勇敢吧?如果凡事要倚賴酒精去壯膽、去麻醉自己,可能只是一隻鵪鶉。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