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港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安排上周已生效 稍後將「首次交換」

2018-9-11 19:14
政府今日發新聞稿,表示內地與香港就實施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安排,已於本月6日生效,並將於安排簽署後,在本月稍後時間進行首次自動交換。
早前香港已根據類似的雙邊主管當局協議,或《稅收徵管互助公約》下的多邊協議,與49個稅務管轄區啟動交換資料關係。政府發言人指,與另外49個稅務管轄區的首次自動交換將會同期進行。香港會履行責任,按共同匯報標準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自動交換資料是全球性稅務合作措施,規定財務機構須識辨申報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持有的財務帳戶,收集資料向稅務當局申報。直至今年8月底,包括香港在內有149個稅務管轄區承諾實施自動交換。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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