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令新華社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中方:應為媒體提供便利而非阻礙

2018-9-19 20:17
《華爾街日報》引述消息報道,美國司法部要求中國官媒新華社及中央電視旗下的環球電視網(CGTN),註冊為「外國代理人(foreign agents)」。《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於1938年通過,規定任何代表外國政府,並試圖影響美國公眾,或是決策者觀點的組織和個人,都要向司法部登記。媒體註冊為外國代理人後,在美國的採訪會受到限制,如失去美國國會採訪資格,採訪議員和美國官員時亦受限。同時,外國代理人媒體須向美國政府匯報收入支出、公司及管理層結構細節。
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去年11月發表年度報告時,已敦促要讓中國國營媒體登記為外國代理人;今年1月,民主共和兩黨參議員去信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要求該部門研究《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否適用於中國政府控制的駐美媒體。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今日在例行記者會回應指,媒體是各國人民之間加強溝通、增進理解的重要橋樑和紐帶。他指,各國都應該本著開放包容的精神看待媒體在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中的作用,為媒體正常開展工作提供便利,而不應該設置障礙,更不應該將有關問題政治化。
被問到會否考慮對美國媒體採取對等措施,耿爽稱中方歡迎外國媒體對中國進行客觀公正報導,也願意為外國媒體在華開展正常報導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
(圖片來源:美國司法部網頁、中國外交部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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