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代價大|陳頌紅網誌

真糟糕,最近才知道,原來又要為閨中好友一段不堪回首的感情負上責任。
二十多年前,她的鄰居傾慕她,對她死纏爛打,不斷求她給他機會,令她不勝其煩。她暗示、婉拒了幾次,他都聽不明白,繼續追求。左鄰右里,一起長大,她不忍過分決絕,終於答應給他三個月拍拖試用期。很明顯,他不合格,她要跟他分手。他大受刺激,不僅每天到她家門前吵鬧,有一次更亮出刀片,威脅要割脈自殺。最後她父母出動,懇請對方父母看管好兒子,否則報警處理,事情才告一段落。
那是好友最不想記起的一段戀愛,她說:「如果當時你在香港,你一定以毒舌罵我一個狗血淋頭,說我不懂say no、怯懦無能、不尊重愛情,然後我心有不忿,就會把從你身上受的冤屈氣,全部發洩在他身上,那就不會傻得答應跟他拍拖。」啊!有道理。
她的前度聽不懂(或者不想聽得懂)她一再拒絕他的明示暗示,固然反應遲鈍,但她都有錯。明明不喜歡人家,又要送他三個月試用期,大佬呀!又不是信用卡贈品,以為這頭拿了一部榨汁機回家,轉身就可以取消那張信用卡那麼簡單嗎?
不過紐約大學醫學院的精神病專家Irene S. Levine卻想到了理由,為好友的行為解釋。她指出,同情心、利他主義,都令人不忍直接拒絕別人所求。而且說不的代價,有時候不比答應對方所求小。例如會傷害感情、留下壞印象等,尤其當自己跟對方關係不俗,拒絕就更難。
北卡羅萊納大學心理學家Gal Zauberman和 John Lynch認為,人們總是錯誤估計自己對將來的掌控程度,所以往往會作出一些錯誤承諾。是的,如果好友看穿未來,知道鄰居會如此瘋狂,想必不用我毒舌,都不敢胡亂踏出那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