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逾百間上司公司效法大陸設黨委 權力恐凌駕董事局

2018-9-26 17:10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大陸所有企業等組織,只要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就要成立黨的基層組織,亦即「共產黨委員會」(黨委)。《蘋果日報》發現,這趨勢已入侵本港上市公司,去年至今已有123間本港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確立黨委的地位並賦予權力。部分修改後的章程,可能會使黨的利益凌駕於股東利益。
該報統計發現,2017年至今有123間在香港上市的國企及央企,透過更改公司章程確立黨委地位,佔全港2,262間上市公司的5.43%,其中8間屬於恒生指數成份股,包括中石油(857)、中石化(386)、工商銀行(1398)、中國銀行(3988)、交通銀行(3328)、中信股份(267)、中國神華(1088)以及建設銀行(939)。
報道引述部分企業章程指出,黨委的功能包括「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確保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公司的貫徹執行,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決策;以及將黨的影響力滲透公司。例如江西銅業(358)的章程便列明,如公司有做法不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央與江西省委要求,黨委會要及時提出糾正意見,若未得糾正就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黨委需要在企業維護黨的利益。報道指,國企及央企的公司主席通常身兼黨委書記,而每間企業的黨委委員數目都有別,故黨委的權力有可能凌駕董事局。
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今早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央企及國企章程加入黨委後,可以令企業更完整貫徹與配合國家決策。黨委要企業員工學習國家主席習近平的看法,或是讚揚國家發展等政治教育是「無所謂」,但無必要影響到公司發展政策。他直言企業發展可能會受到黨領導影響,未必對小股東有利,政策有「少少倒退」。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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