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所以「掟」死你|陳頌紅網誌

去年,一個四十九歲女子,聲稱因為沒錢治療家中患癌的兩隻貓女,又不忍心看到牠們繼續受痛苦,於是以膠袋和枕頭套套住牠們,把牠們由四十幾樓掟落街。她強調,自己很疼愛兩隻貓,只是用錯了方式。而且在「行刑」之前,牠們已經奄奄一息,無法進食。
她的邏輯很奇怪。依照她的說法,既然兩隻貓已經奄奄一息,有必要用這麼兇殘的手段去了結牠們生命嗎?難道「掟落街」是比較舒服的安息?真要問一問《大時代》中的丁蟹。
根據報章報道,她有一個十六歲的兒子。將來她老了,萬一患了重病,而她兒子又沒有錢醫治她,不知道他會如何「處理」她?
媽媽曾經跟我講一個故事:祖兒孫三代人,本來生活得融洽愉快,但自從爺爺年紀老邁,身體每況愈下,經常生病,甚至開始大小便失禁後,兒子和媳婦開始嫌棄他。有一天,他們發現爺爺奄奄一息,便叫自己兒子幫忙,把爺爺捲在蓆子裡面,合力抬上山拋棄。
在回家路上,兩夫婦的兒子忽然轉身,跑回山上。兩夫婦喝停兒子,叫他別心軟,兒子搖搖頭道:「我不是去找爺爺,只是想取回蓆子。」爸爸說:「才不過一張蓆子,不要了。」但兒子很堅決要取回它,「不行,我一定要留下它,以便將來你們老了、病了,就可以用它來把你們抬上山等死。」
那對夫婦聽到之後,慚愧得低下頭,無言以對,便跟兒子一起走到山上,把爺爺抬回家中,再找醫生為他治病。
照顧病人也好、病貓也好,都不是一件樂事,隨時心力交瘁,比病的更辛苦。我妹妹的貓,因為有癲癇症,每天早晚要吃兩次藥,而且必須準時。一旦超時,牠就會發作。妹妹為了牠,別說旅行,連出外吃飯都要準時回家。不肯定自己有沒有責任感,請不要養動物。牠們需要的不只是一個安居之所,而是真正懂得愛牠們的主人。
(圖片來源:台灣壹週刊,圖非涉事貓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