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答問會】林鄭:提升申領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早獲立會批准 對議員要求撤回感驚訝

2019-1-10 11:21
政府早前宣布將申領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升至65歲,被立法會議員質疑罔顧60至64歲人士的需要,要求撤回。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出席立法會答問會時重申,這次改動反映社會現實,而且改動不代表這類人士不被社會安全網保障,他們如有需要可以申請非長者健全人士的綜援。她提到,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早就表明會有此改動,當時立法會都批准,對議員在此刻提出要撤回感到驚訝。
林鄭稱,以現時人均壽命來看,一般人將60歲人士定義為長者是與社會脫節,現時政府很多政策都將65歲或以上人士定義為長者,這次改動只是要理順政府工作。
林鄭強調,近年中高齡人士就業率不斷上升,2007年60歲至64歲人士就業率為32.5%,2017年已提升到45.2%,升幅為10個百分點,中高齡人士投入就業市場為不爭的事實。她指,政府亦安排了配套措施支援這些中高齡人士,幫助他們就業,例如勞工處已經推出中高齡就業計劃,為願意聘用較年長人士提供津貼。
(圖片來源:港台直播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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