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稱提升申領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獲立會批准 張超雄:去年底通過擱置改動

2019-1-10 14:27
特首林鄭月娥於今日立法會行政長官問答大會上表示,將申領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升至65歲早已寫在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立法會當時都批准,對議員在此刻提出要撤回感到驚訝。工黨張超雄在FB發文反駁林鄭的說法,指出他曾在去年11月12日的立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出擱置動議,並獲一致通過,當時投票議員包括朱凱迪、邵家臻及民建聯梁志祥和柯創盛。
有關議案稱,委員會應促請政府檢討綜援制度,以科學方法重新界定基本生活需要,同時立即擱置將長者綜援年齡收緊至65歲;容許長者及殘疾人士以獨立身份申請綜援等。
(圖片來源:港台片段截圖、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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