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慈悲信眾|陳頌紅網誌

日本福井縣越前市有一間「御誕生寺」(也被稱為「貓寺」),收容了很多被遺棄的貓兒,高峰期多達二百五十隻,而且每一隻的頸上都繫有名牌,讓寺內的僧侶、參拜者,或準備領養的人,都能認識牠們,而並非僅僅把牠們當成是連名字都沒有的「眾多流浪貓之一」。佛教的慈悲為懷,本應如此。
相反,兩年前在無線《新聞透視》中,卻看到令人不敢置信的事:香港一間動物中心的義工跟記者說,有一間寺廟本來養了兩隻貓,但由於有信眾投訴,說兩隻貓妨礙他們活動,加上貓糞很臭,要求寺廟棄養牠們,於是寺廟負責人便把兩隻貓送到動物中心。
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第二天特意翻看一次節目,證實自己沒聽錯。這真是信佛的人嗎?一間寺廟,地方更小都比一間公屋大,養兩隻小小的貓,又不是養了兩頭老虎或兩條鱷魚,不明白有多妨礙人。至於投訴貓糞臭,啊!我倒不知道,這些人自己的糞便,是不是比Chanel No.5更香?以我養過七隻貓的經驗,貓糞臭不過人糞。況且寺廟香火鼎盛,通常都充滿濃烈煙味,這些人還可以嗅到貓糞味,也只能稱讚他們有超乎常人的靈敏嗅覺。
信眾去寺廟參拜,才不過逗留一個半個小時吧?更誠心的,逢初一、十五都去,佛誕、觀音誕及其他節日都去,一年也不過去幾十次,平均一星期一次好未?每次拜完神就走,又不是在那兒吃那兒住,兩隻小貓有多妨礙他們?一日二十四小時、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長駐廟內的菩薩,尚未投訴貓糞臭,也沒說要趕走貓兒,這些信眾是否太喧賓奪主?
至於寺廟負責人,聽到信眾要求寺廟棄養貓兒就照做,也不見得有多慈悲。如果我是這些人的鄰居,嫌他們的子孫嘈吵,妨礙我休息,可不可以請他們棄養子孫?
我信佛,但恥於與這些所謂的信眾為伍。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