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申公屋僅靠聲明書申報資產 黃遠輝承認署方或無法查出蓄意隱瞞境外物業

2019-2-20 14:04
截至去年12月,公屋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達5.5年。有報道指,新來港人士申請有上升趨勢,但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承認如有蓄意隱瞞境外物業情況,房署或無法查出。
《經濟日報》報道,公屋新登記的一般申請者個案在過去5個年度有下跌趨勢,惟申請者中有新來港人士的,則在近2個年度上升至接近2成。新來港人士申請公屋時,只需以僱員薪金證明書證明入息符合資格,並以聲明書申報有否持有物業或資產,直到獲編配公屋時才要求最少有一半成員在港住滿7年,而且全部成員仍在港居住。該報向房屋署查詢是否申請人隱瞞境外資產,署方表示沒備存有關分析。
黃遠輝回覆該報時,承認房署可能無法查出有人蓄意隱瞞境外物業。他稱,房署過去亦曾研究如何審查境外資產,但因內地或海外機關未能配合,並且牽涉大量資源,以致一直無法執行。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今日於特首質詢時間時,問到特首林鄭月娥會否有措施在申請階段就已審查資產,避免導致申請人士過多及出現資源錯配。林鄭回應指,現時的申請數量很大,而且情況會不斷轉變,承認房署在評核時有困難,希望能「集思廣益」,如議員有好方法她願意考慮。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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