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這種真愛會留低|陳頌紅網誌

一個逃犯,為了看看剛出生的女兒一眼,又或者,為了趕在老父臨終前見他最後一面,於是,甘願冒著被警察發現的危險,都要露面,這,尚算人之常情。
但是為了聽演唱會、為了看電影首映,而把自己通緝犯的身分拋諸腦後,最終被逮捕入獄,未免太過不值──也許我錯了。值與不值,應該由當事人判斷,並非我等凡人所能理解。否則,我們無法解釋,為什麼先後有五個通緝犯,大模斯樣走去聽張學友的內地巡迴演唱會。他們鍾愛的偶像,拜他們所賜,從今之後除了「歌神」封號,還成為令人聞風喪膽的「逃犯剋星」。
類似事件,在二OO四年都曾發生。話說一個犯了搶劫罪的男子,本來潛逃一年都安然無恙,後來他聽聞由張藝謀執導,劉德華、金城武和章子怡主演的《十面埋伏》,即將在重慶舉行首映。他雀躍得不能自已,興高采烈地帶著女友去看首映,這就被人認出來,「不幸」落網。
雖然,正如「逃犯剋星」張學友在受訪時說:「做賊嘅o野,唔響我演唱會俾人拉,都會響7-11俾人拉。」天網恢恢,犯了事,總有一天會被捕,分別在於遲或早。
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犯罪學教授Daniel C. Richman指出,明明在逃命,竟然大膽在公共場所露面,一不想挑戰警方權威,一不就是太相信自己沒那麼「運滯」。當然,也有部分人因為過慣了潛逃生涯,有時難免放鬆警惕,希望過正常人生活。
再不,在這些冒險聽演唱會、看電影首映的逃犯心目中,對某位歌星的傾慕,對某部電影的熱情,可能已經超越世間一切,甚至超越生死。愛之深,就像楊千嬅《飛女正傳》中所唱:「也許生於世上,無重要作為,仍有這種真愛會留低……我已不顧安危,誓死都一齊,愛得起你,為何還忌諱。」
問世上有幾多愛,可以像他們這般義無反顧,轟烈到底?
(圖片來源:《飛女正傳》MV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