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修例】《明報》:3宗涉無理對待記者事件與水警總區有關 政府電話薄刪警員姓名

2019-10-30 22:00
高等法院早前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在未經同意下披露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有效期至下月8日。《明報》報道,警方周日(27日)在旺角驅散期間,有多名記者被警方要求除面罩、截查甚至拘捕,當中最少3宗與水警總區(Marine Region)警員有關,而該警區在政府電話簿內的警員姓名均刪去。
報道指,該報記者在彌敦道被防暴警要求除面罩及查身份證、《蘋果日報》記者在山東街被強行扯甩面罩,以及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特約攝影記者May James被截查及被捕,均與卡片印有行動呼號「MAR」的警員有關,而「MAR」代表水警總區。
報道又提到,政府電話簿內警務處水警總區的警員姓名均刪去,以符號代替。警方回覆該報時表示,由於有警員被電話滋擾,故決定暫停隱藏部分警員於電話簿內的個人資料,強調安排為保護個別警員私隱,市民仍能以現有渠道與警方保持聯繫。
(圖片來源:政府電話簿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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