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修例】警方今年逾600次要求社交平台刪帖 僅「部分受理」

2019-12-11 18:28
警方連月來於社交網站和記者會澄清謠言,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今日回覆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質詢時表示,警方今年曾621次要求社交平台移除帖子,僅「部分受理」。至於要求網站移除帖子,則有34次,同樣「部分受理」。局方強調,警方只會在執行職務上有必要時,才提出有關要求。
對於警方的要求有否侵犯香港居民在《基本法》下享有的言論自由及通訊自由,局方指,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合法表達意見及言論自由,但當有關言論可能觸犯法例,例如構成恐嚇,警方必須按情況及投訴作出跟進調查,並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向互聯網平台提出移除帖文的要求。
局方又提到,過去數月網上或社交媒體流傳很多虛假消息,特別是大量針對警隊的假新聞和沒有確實證據的指控。這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大多扭曲事實,製造社會恐慌,加深社會對立和分化,破壞警民關係,政府強烈譴責在網上故意散播謠言的行爲,會盡力提供資訊和事實澄清虛假消息。
政府上月底亦推出「消息 睇真啲」廣告,呼籲市民核實後才相信消息,勿讓情緒影響判斷。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Youtube影片截圖)
發表評論
讀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