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戰】政制局指參選人須簽效忠聲明 選舉主任依法及按程序決定提名是否有效

2020-7-27 14:31
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過半,各區選舉主任近日陸續發信予參選人查詢政治立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以傳媒查詢名義發聲明,引述《立法會條例》規定稱,參選人須簽署聲明,表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特區,否則將不得獲有效提名為候選人。局方強調,選舉主任會按相關法例和相關資料,決定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
聲明指出,候選人簽署提名表格即代表同意選舉主任向所有有關機構,查核他獲提名為候選人及當選為議員的資格。選舉主任會視乎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諮詢律政司及包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內的有關機構的意見,及在有需要時按《選舉管理委員會規例》要求參選人提供額外資料,以令其信納候選人有資格獲提名或該項提名是有效。
發言人又說,政制局作為在特區政府內負責選舉事務及《基本法》的政策局,有責任在法律框架內全力支援選舉主任依法履職。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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