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分手|陳頌紅網誌

分手,跟腫瘤一樣,有良性和惡性。
良性分手的故事,大部分都差不多。兩個成熟的人,在平靜理智的情況下,共同決定勞燕分飛。即使是其中一方被拋棄,起初情緒上難免有起伏,就像剛剛知道長了腫瘤,但只要夠決斷,盡快切除,積極治療,還是會有痊癒一天。分手的愛人往後是不是朋友,看造化,但絕不會做出令大家受傷害之事。
惡性分手,卻有千千萬萬個恐怖可能。有的苦苦糾纏,有的忿忿不平,有的成為變態跟蹤者,有的是我不快樂你也不能快樂,有的是我得不到別人更休想得到,有的用自己性命威脅對方,有的傷人有的殺人……,通通都可怕。
一個女性友人的前度,一腳踏兩船,女性友人發現後,自己瀟灑求去。她前度辯稱自己天生擁有藝術家的感性(他是室內設計師),出軌只怪當時被氣氛和感覺所驅使,並非有意與自願。他「誠心」道歉,又親手做了一些小禮物哄她,以為一定可以留住向來溫順心軟的女友。
誰知道她非常堅定,頭也不回,沒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他不甘被分手,開始一連串瘋狂行為。每天打過百個電話或不停傳短訊,半夜三更又打電話到她父母家裡,有時狂吼,有時扮鬼叫,最終迫使女友報警。
明明自己犯錯,卻有很多「身不由己」的藉口。他以為出盡法寶,低聲下氣,女友就必須接受,否則反而是女友不對。他以為感性地背叛女友,就不等於背叛。他以為厚著臉皮死纏爛打,苦苦哀求,必會得到原諒。
她女友沒有被打動之餘,反而覺得他更樣衰更討厭。進一步證明自己離開他的決定非常正確。
歌仔都有得唱:「重頭努力也坎坷,統統不要好過,來年歲月也不多,為繼續而繼續,直接不過承認錯,若勉強也分到不多,不如什麼也摔破……難行就無謂再拖,好心一早放開我。」
對住一個不值得原諒的人,肉做的人心,都會變成鐵。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