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證供屢被法官質疑可信性 李家超否認警隊有誠信問題

2020-11-4 19:03
近日法庭處理多宗反修例運動相關的案件時,均有警員被裁判官質疑證供可信性,以及執法時使用的武力是否合乎比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早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否認警隊有誠信問題,稱法官就證人的表現作評論和裁斷,是以該案中的證供作為依歸,因此就某案件證人的評論,只適用於該案件。
李家超表示,在刑事審訊期間,法庭不接受某證人的證供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證人記憶不清,或描述中出現一些空白片段,以致未能作出合理結論,或證供是證人的主觀感覺多於客觀事實等,因此不可以武斷定論被告違法。
他強調,警隊有機制處理違反紀律情況,過去5年有兩名警員因其其證供被法庭質疑而被紀律處分。警務處向其中一名人員發出輕微違紀行為報告,另一名人員因為經紀律聆訊後被定罪並判處「譴責」的懲罰,沒有警員因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31條的「宣誓下作假證供」而被檢控。
(圖片來源:立法會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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