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病房襲老翁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官批證供前後說法不一

2020-12-4 17:54
3名警員涉嫌去年6月在北區醫院病房內,以掌摑及用電筒照射眼睛等襲擊一名62歲被羈押男子,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綜合報道,否認控罪的涉事警員林易昇,今午被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與其餘兩名早前已認罪的警員同樣還押至本月18日判刑。
陳官在判詞中形容,3名被告是不折不扣的非法和惡意襲擊,強調警員當值期間襲擊羈押人士是嚴重罪行。林易昇作為警員,在看見另外兩名警員襲擊事主的情況下絕對有責任制止。陳官批評林在解釋進入病房時前後說法不一,又質疑他在事發兩個月後仍能清楚說出當時所想,證供不真實。
事主兒子事後透過民主黨發聲明,指3名被告已經為自己所犯的錯誤承擔後果,及受到法律制裁,只希望父母能盡快走出陰霾。有份協助事主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事件顯示出警隊中有害群之馬,事主將循民事索償。
(圖片來源:林卓廷facebook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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