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融獲「國家」委以的「任務」

「資深傳媒人」周融公布反佔中大聯盟的「全港簽名大行動」安排,提到要核對身份證,市民更要提供身份證號碼的字母及首4位數字。但正如電影《國產凌凌漆》裏面的「阿柒」話齋,「好似呢個Model F40咁樣,表面上係個大哥大電話,但係你睇到呢度有層白金屬網膜,實際上,佢係一個鬚刨嚟」。
事關,周融這個「簽名!簽名!簽名!」大行動,除身份證號碼之外,還會收集市民的中、英文姓名,以及「可選填」的電話號碼,並會要求大家回答是18歲以上還是18歲以下。
而且,大聯盟會把核對身份證的工作,交由經他們授權的聯署團體執行。
因此,這個表面上的簽名大行動,雖然的而且確是個簽名大行動,但實際上,這個「大行動」更是收集市民資料的大行動:觀乎參與開設「旗艦簽名站」和「街頭簽名站」的聯署團體名單,就包括不少議辦,以及香港島各界聯合會、九龍社團聯會、工聯會、教聯會、和各區的居民協會、坊衆會等等。
試問,好地地一個「簽名大行動」,幹啥要在表格中同時收集市民的中英文全名?
從表格樣辦可見,供填寫中文名字的一欄,更畫出兩格供大家填寫姓氏、4格填寫名字,至於英文名字一欄,則畫出30格。收集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的各個欄目亦同樣印有一格格,似是一般方便電腦自行閱讀的表格設計。
表格樣辦的而且確列明,「本表格所收集資料只作是次表達意見之時,隨后(按:「后」字為原文)將予以銷毀。」但卻沒有注明此為私隱政策聲明。資料會否被任何參與團體用作任何其他用途,都只得個「信」字。
再說,周融在記者會上亦承認,沒法防止市民重覆簽名。
那麼,幹嘛要收集身份證號碼?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6項保障個人資料原則之中的第1原則,提到收集的資料須與資料使用者的職能和活動有關。換句話說,任何機構若要舉辦簽名活動,收集的個人資料應只限於配合簽名活動的實際需要,不應收集多於簽名活動實際所需的其他個人資料。
可是,一般簽名活動,又何須同時提供中、英文姓名?收集電話號碼又有何用?而既然沒辦法防止重覆簽名,收集身份證號碼的目的又是什麼?
或者,周融真的就當正自己是「阿柒」,視今次所謂的「簽名大行動」為「國家」給他的「任務」。
(記者:李文傑|編輯:游清源)
(原圖為蘋果日報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