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頌紅網誌│林峯與林行止

如果我此刻公告天下,我的第一號偶像是「亞太區最受歡迎男歌手」林峯,而不是「亞太區最受尊崇第一健筆」林行止,有識之士會不會從今天開始對我嗤之以鼻?
分別在哪裡?不是說林峯不好(多年前我第一次聽他主唱一部電視劇《律政新人王》主題曲時,還挺有驚喜),而是,你崇拜什麼偶像,很容易就會被劃分到某個階層、某種族類。雖然,我也不太介意被劃分到「少女」一類。
在陶東風主編的《粉絲文化讀本》中,美國塔爾薩大學(University of Tulsa)傳播系教授Joli Jensen表示,區分「那樣的粉絲」跟「我們這些愛好者」,在於欲望的對象和演現的方式:「如果所欲的對象在中下層民眾中廣受歡迎,那種喜愛就是粉絲行徑;如果所欲對象在富裕的、受過良好教育的階層中流行,那種喜愛叫偏好、興趣或專業。」
粉絲的演現方式是瘋狂、激烈、喧嘩、戲劇性而充滿熱情,他們對偶像的著魔是帶有危險性的情感,會癡戀偶像,甚至把他/她看成是愛人;愛好者的表達方法則是克制、優雅、安靜、恭敬和非擾亂性,他們對偶像不會著魔,沒有幻想,只會欣賞。
也許你可以想像,喜歡林峯的,應該都是懷春少女,是每晚追看電視劇、每星期會買八卦周刊,把娛樂新聞看得比國家大事重要的一群。喜歡林行止的,應該是──高尚的你,對不對?還有一個最大分別:少女見到林峯會尖叫、追車、喪笑、扯自己頭髮;你若碰到林行止,應該不會瘋狂得對林先生流著口水鼻涕大喊「我永遠永遠愛你」吧?
今年二月號《今日心理學》中,美國穆倫堡學院(Muhlenberg College)心理學家Jeff Rudski解釋粉絲的瘋狂行徑,就跟愛上一種食物的道理一樣,會令大腦中獎賞和渴求的區域變得高度活躍。每當你看到同樣的食物、同樣的人物,就會不停追求它曾為你帶來的滿足和歡愉。
林峯沒什麼不好。不過坦白講,我比較喜歡林雪。
(圖片來源:http://gretawire.foxnewsinsid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