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今日重點│許仕仁秘書:國金辦公室無須交租

2014-7-31 19:14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人涉貪案,今日續審。繼續由郭氏家族私人公司前會計經理周自立作供。另外,控方傳召許仕仁秘書袁詠雯作供。
綜合報道,周自立確認在2005年4至6月(許仕仁上任前兩個月內),被告郭炳江及郭炳聯以多張付款票據,指示郭氏家族私人公司麗昌發出最少3張支票,繳交許仕仁入住禮頓山20B單位的租金。當中包括一張追溯至2003年的130多萬支票,所有支票都由郭氏兄弟平均攤分。周自立指出,相連的20A單位則輾轉經郭氏家族旗下幾間私人公司代繳。證人確認,這個安排與稅務專家的建議有關。
袁詠雯於2003年至2007年擔任許仕仁秘書。她被控方問到2005年許仕仁做司長前,有沒有業務有正式收入,她答沒有。她又表示,許仕仁回到公司會看報紙雜誌,有時她會替許仕仁接1至2個電話,約人吃午餐。她又表示知道許仕仁認識郭炳江和郭炳聯,因為兩人會致電找他,亦有與郭炳江、郭炳聯和陳鉅源食飯,雷霆就不太多,郭炳湘好像沒有。另外,袁詠雯又指每月都有為許仕仁禮頓山的住宅單位準備支票交租,但國金一期的辦公室就毋須交租,她不知道有關租金由誰支付。
(有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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