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仔拆局│律師倒林議案高票通過 突顯業界一直堅守法治

律師會昨晚的特別會員大會(EGM)通過對會長林新強的不信任議案,令不少人感到意外。但其實,如果稍熟識事務律師行業的情況,就會知道情況並非太過悲觀。事實上,事務律師近30年來都有捍衛法治、支持民主的傳統,只是今次「保林派」以至背後的國家機器的動員力量,實在不容忽視。
要了解問題,必先了解事務律師行業狀況。在事務律師行內,除極少數擁有自己的律師行甚或已「上岸」者,絕大部份事務律師都是受聘,僱主不是本地華資律師行,就是跨國律師行,同樣都難以參選。
至於合夥人方面,由於跨國律師行的香港合夥人須兼顧業績,難以兼顧公職,因此,願意參選律師會理事甚至成為會長的,一般都是本地華資律師行的合夥人,較少有其他人參選。
而結果,就是多年來律師會會長一職以至整個理事會,都是以本地華資律師行的合夥人為主。
但如果不涉及參選的因素,純粹考慮投票意向,情況卻很不同。例如,由1985年至今,立法局或立法會的法律界議席除1988年只得一人參選、以及1991年由事務律師勝出之外,多年來都是由本身為大律師的候選人贏得,而這些候選人,由李柱銘、吳靄儀到郭榮鏗,立場都是傾向支持民主、捍衛法治。
而考慮到大律師的人數遠比事務律師為少,幾可肯定,這些參選的大律師都得到事務律師的選票,否則他們根本不可能夠票當選。
此外,近年多次的行政長官選委會選舉,支持民主和爭取普選的候選人都囊括法律界全數席位,當中事務律師的票源對囊括全數席位起關鍵作用。
立法會和選委會選舉與今次律師會EGM的最大共通之處,是不記名投票。
在不記名投票制度之下,事務律師都可以按他們所支持或信奉的去投票,例如在今次的EGM之中,三項議案,包括一、律師會應發聲明捍衛法治與司法獨立,表明《白皮書》不應損害有關價值;二、林新強收會6月16日發表有關《白皮書》的言論;及三、對會長林新強不信任;全部都得以通過。
據律師會公布首項動議以2,747對1,186票,亦即69.8%的絕大多數票通過,超過總票數3分之2,可見法治和司法獨立是事務律師行內相當大的共識。第二項議案,票數則為2,574對1,367,支持票亦高達65.3%。而對林新強不信任之議案,則為2,392對1,478票,亦達61.8%的大比數。
林新強當然可以堅拒辭職,但在餘下9個月任期都難言可以代表事務律師。不過,即使林新強辭職並開放予全體會議補選,又或者他拒絕辭職要留待下次改選,有否足夠事務律師願意披押參選,挑戰本地華資律師行合夥人多年壟斷會長一職和理事會的情況,卻仍是疑問。